2008年4月1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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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电话号码不能搞“叶公好龙”
张建高

  近日有两条涉及信息公开的报道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一条是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公布各省区市卫生厅局新闻发布机构电话后,有媒体记者在上班时间逐一拨打,发现15个电话无人接听,1个是单位总机号码,3个是新闻发言人“联系人”的电话;另一条是山东省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人大代表电话中,仅两成是代表本人的电话。这不禁令人想到了典故“叶公好龙”。
    既要公布电话,就要保证能拨通,而且要保证是当事人接听,这样才符合公布电话的初衷,才能使公众相信公布电话是真心实意的,才有可能达到公布电话的目的。真龙来了,叶公跑了,真龙便不会再来。让公众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或接听者根本不是公众要找的人,这电话还会有多少人去打呢?据新华社